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關于做好2023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國家開發銀行將對本行承辦的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高校助學貸款,下同)實行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范圍
(一)免息范圍2023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借款學生2023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
(二)本金延期償還范圍經借款學生自主申請,2023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可延期1年償還。按照有關規定,助學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2年。
二、辦理流程
(一)免息流程免息無需借款學生申請,開發銀行將按照《通知》有關規定自動免除相關利息。
(二)本金延期償還申請流程
1. 申請渠道。借款學生需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系統(以下簡稱學生在線系統),按照系統提示完成本金延期償還申請。本金延期償還申請不可撤銷。
2. 申請時間。不晚于《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或《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等文件(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等文件)約定的2023年償還日前三個工作日。如借款學生對多筆國家助學貸款的本金申請延期償還,需一并提出申請。申請時間不晚于《借款合同》等文件約定的2023年償還日中的最早日期前三個工作日。
3. 延期償還的期限為一年。延期后的償還日為2024年的同月同日,即2023年償還日推遲一年后的同月同日。
4. 延期償還的本金及利息。延期償還本金的利息計算和本息償還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借款合同》等文件約定執行,延期貸款不計罰息、不收復利。《通知》免息范圍內的利息將予以免除,超出部分由借款學生自行承擔。成功申請本金延期償還的借款學生原2024年(含)及后續年度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利息,仍需按照《借款合同》等文件的約定還款。
5. 其他事項。若借款學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本金延期償還申請,或因申請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導致申請不成功的,可按《通知》規定繼續享受免息政策,但其余應還款項仍應按照《借款合同》等文件約定還款。如果因申請本金延期償還導致延期后的償還日晚于相應《借款合同》等文件約定的合同到期日,即貸款期限內最后一年的本金償還日,則合同到期日自動順延至延期后的償還日。借款學生應于延期后的償還日償還原合同到期日應償還的本息及相應新增利息。開發銀行將按照調整后的貸款安排報送征信信息,若借款學生本年度未申請本金延期償還并產生了逾期記錄,開發銀行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報送征信不良記錄。
三、溫馨提示
開發銀行不會以免息和延期還本為由,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要求轉賬匯款或索取個人信息,如收到此類郵件、電話或短信,請勿輕信,以免蒙受損失。如您有任何疑問,請致電國家開發銀行95593服務熱線咨詢,咨詢時間為工作日8:30至17:30。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國家開發銀行的信賴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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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開發銀行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