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助政策依據:
《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
《貴州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黔財教〔2020〕95號)
《退役軍人事務部等七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
二、資助對象:
1、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讀的全日制在校學生(或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錄取的新生入伍),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取得退役證書)屬自主就業并在規定年限內自愿復學或入學的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2、退役后自主就業,并在退役之后(取得退役證書)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被我校錄取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三、資助內容及標準:
1、退役士兵學費減免:退役復學或入學之后每學年學費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標準進行減免(學制按國家規定執行),同時減免最高限額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
2、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資助: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取得退役證書)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當年評選標準執行。
四、資助程序:
1、退役后自愿回校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和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入學新生,到我校報到當年9月份向學校一次性提出學費減免申請,學生在全國征兵網上在線填寫打印《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II》同時需經征兵辦蓋章,并提交退役證書復印件。
2、我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請材料后,及時對學生申請資格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及時辦理學費減免手續。
3、退役士兵學生國家助學金按照學校國家助學金工作程序進行申請和發放。
貴州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發布員/高鈺欣
審核/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