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初級工鑒定:
1.1.1學徒期滿的學徒工;
1.1.2在本職業(工種)工作2年以上;
1.1.3轉崗或從事第二職業(工種),并且經過3-6個月培訓。
1.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中級工鑒定:
1.2.1取得本職業(工種)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后,在本職業(工種)工作3年以上;
1.2.2各類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中級畢業生;
1.2.3大、中專或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相同或相近專業畢業生,在工人崗位上見習期滿后;
1.2.4連續在本職業(工種)工作6年以上,或者工作年限8年以上,并且在本職業(工種)工作5年以上。
1.3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高級工鑒定:
1.3.1取得本職業(工種)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后,在本職業(工種)工作5年以上;
1.3.2各類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等高級畢業生;
1.3.3中專以上畢業生取得本職業(工種)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在本職業(工種)工作3年以上;
1.3.4連續在本職業(工種)工作10年以上。
1.4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技藝,有解決本職業(工種)關鍵性操作技術和生產工藝技術難題的能力,具有培養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的能力,能熱心傳授技藝和經驗,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并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技師鑒定:
1.4.1取得本職業(工種)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在本職業(工種)工作3年以上;
1.4.2取得相應職業(工種)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并取得本職業(工種)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
1.4.3高級技工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畢業,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具有本職業(工種)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并且在本職業(工種)工作2年以上。
1.5具有高超專業技能和綜合操作技能,在技術改造、工藝革新、技術攻關和解決本職業(工種)高難度生產技術問題等方面成績顯著,能熱心傳授技藝,培訓高級技術工人,指導、帶領工人進行技術攻關和技術革新,原則上具有高級技工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高級技師鑒定:
1.5.1取得本職業(工種)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在本職業(工種)工作3年以上:
1.5.2取得相應職業(工種)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并取得相應職業(工種)技師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
1.5.3取得本職業(工種)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并取得相近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本職業(工種)工作2年以上。
1.6對于獲得國家級二類以上技能比賽獲獎名次或獲得省、部級(含集團公司)以上技術能手榮譽稱號和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成果獎的技術工人可晉升一級職業資格;參加國家級二類以上技能比賽的技術工人,考試合格成績可作為參加高一級職業技能鑒定的成績,保留2年有效;對于獲得國家二類以下技能比賽獲獎名次的技術工人可破格參加高一級職業技能鑒定;對于掌握高超技能、做出重大貢獻的骨干技能人才,經單位推薦,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批準,可破格或越級參加技師、高級技師鑒定。